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两高关于信用卡最新司法解释

信用卡恶意透支门槛提高。
《解释》将原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上调。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数额巨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则由原来“100万元以上”的规定修改为“五百万元以上”。《解释》还另外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从宽处理的原则。
同时,对于恶意透支的数额的定义,《解释》新增的第九条也做出解答。“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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