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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企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山东国企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国企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工资指数)〕÷2×本人全部缴费年限(工龄)×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二、企业职工退休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休金是由退休的人员才可以获得,对于获得的金额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计算,而且退休金会随着当地的经济发展来进行确定,当地的生活水平越高所可以获得的退休金就会越高,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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