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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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避免医疗纠纷

护士避免医疗纠纷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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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医疗纠纷处理方法

纠纷处理
(一)任何科室发生医疗纠纷、重大医疗差错均应及时向分管部门(夜间向总值班)报告。该科室主任负责会同当事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组织科室内讨论,并书面将治疗情况和事实经过报告纠纷接待部门。  
(二)凡事件危急、严重的,要及时组织好抢救治疗,力争将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发生严重差错、重大医疗过失、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的,与护士医疗纠纷处理方法应按如下步骤处理:  
1、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了解情况后,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分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或总值班(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负责人或总值班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2、到达现场后处理:  
(1)向医务人员及患者家属了解情况,稳定现场,注意不要激化矛盾,并及时将详细情况汇报分管院长。
(2)必要时,现场封存病历和相关物品。如属于严重输液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液,将剩余输液消毒封存。必要时与输液管、针头等一同送具备资质的机构检验;如属于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与输血科联系,将血袋与输血管、针头准备送检。  
(3)如问题严重,现场混乱,可要求、安排医院相关部门(如保卫科)协助,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并及时报告院长,必要时请报卫生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3、由分管院长牵头,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配合成立医疗纠纷临时调查组,对事件的原因、经过、结果进行调查。  
4、及时召开讨论会。根据事件的不同,可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事件的性质,为下一步处理提供依据。  
5、成立该事件纠纷处理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当事科室主任任成员,当事人全程配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事人意见,给予妥善处理。必要时请卫生主管部门介入处理。  
6、如进入司法处理程序时,由法律顾问配合相关部门,相关科室及当事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原因不明或医患双方争议较大的死亡病例要争取尸检,依法处理。如取得死者亲属同意,尸检工作由医务科配合,当事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