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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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就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没有法定事由,一般法院是不会同意的。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三、医疗鉴定费用是多少

发生医疗纠纷后,做医疗过错鉴定是需要向鉴定机构支付鉴定费用的。至于费用标准,各地方价格都有所差异,首次鉴定一般在2000元上下。在北京地区,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疗机构,向各区(县)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首次鉴定的费用为3000元;如果对首次鉴定不服的,申请北京市医学会再次鉴定的鉴定费用为3500元。如果由中华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费用更高,为8500元。

最后,鉴定费的承担,法院委托的案子,一般原告支付;个人委托的案子,一般由提出鉴定一方先行进行垫付,最后甴责任方负责承担鉴定费用,或者按照医疗过错比例分担鉴定费用。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出现对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情况,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申请再次鉴定,但是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可能不予受理,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鉴定费用,至于最后的费用由谁出需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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