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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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的主體是什麼呢?

集資詐騙罪的主體是什麼呢?
律師解析:集資詐騙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集資詐騙罪。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十萬元以上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定罪處罰。
根據《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巨大”。
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同時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