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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侵佔罪有單位犯罪嗎?

關於侵佔罪有單位犯罪嗎?

生活中我們可能缺乏侵佔罪這樣的概念,比如在路上撿到財物沒有歸還,但是失主報案了,那就構成了侵佔罪。簡而言之,侵佔罪顧名思義就是侵佔他人財物拒不歸還。因此,關乎生活的法律知識我們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那麼關於侵佔罪有單位犯罪嗎?本站爲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您閱讀。

一、侵佔罪有單位犯罪嗎

單位不能成爲侵佔罪的主體。在我國的刑法中,並沒有在侵佔罪中規定單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單位不能成爲侵佔罪的主體。

二、誰能起訴侵佔罪

我國刑法第98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告訴才處理是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而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告訴。“根椐98條之規定,侵佔罪告訴的主體一般情形下是被害人,但是被害人因受到強制、威嚇而無法告訴的由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因而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是告訴的主體。

對於那些近親屬以外的人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告訴的,人民法院、人 民檢察院除非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而無法告訴之外不能受理,他們不是本罪告訴的主體,他們的這種“告訴”只不過是向司法機關反映有關案件情況,不能啓動訴訟。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綜上所述,關於侵佔罪有單位犯罪嗎的回答我們可以知道單位並不是侵佔罪的主體,所以單位犯罪這種說法就是錯誤的。另外,侵佔罪這種罪行是需要被害人起訴纔可以處理,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丟了財物自己不告訴法院,那法院是不可能會知道的,但如果主體是個人的話視性質嚴重可能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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