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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宅基地能買賣嗎?

2022北京宅基地能買賣嗎?

城市目前的土地資源是比較緊張的,如何使在基地的使用能夠靈活,加強我國土地資源的流通,目前我國政府已經針對宅基地的買賣制定了相關的條文,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北京宅基地能買賣嗎相關問題的資料。

一、北京宅基地能買賣嗎

宅基地不能買賣,但是可以交易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對於房屋的交易雙方有嚴格的農業戶口要求,並且還是要本村村集體的成員才能進行宅基地房屋的交易,若要改變宅基地的所有權,要求房屋過戶的同時,雙方都在場,購買方申請宅基地獲批,並且之前沒有宅基地房屋交易和退出宅基地的情況。

二、農村宅基地買賣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宅基地買賣3大原則

1、農村宅基地買賣需進行權利(使用權)主體變更登記

《宅基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農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重要憑據,如果宅基地房屋透過買賣轉移宅基地使用權(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審查、批准,完成權利主體的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買賣,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還要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變更。如果不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房屋根本就沒有發生轉移。

2、宅基地購買者的資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應是該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與成員有直系親屬等身份或其他規定的身份。因經濟發展、人口流動等,原使用權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轉讓,但宅基地使用權的購買者(受讓主體),有資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只可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由轉讓,如果轉讓給城市居民或其他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將不符合法定的條件。解決方法:轉讓時,購買者已經將戶口遷入本鄉或本村,成爲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3、轉讓後原則:“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宅基地遵守“一戶一宅”的標準。雙方進行宅基地買賣是,應該滿足這個標準的限制。

三、宅基地買賣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爲建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其權利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具有身份屬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質。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從受讓的主體上,可以分爲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

如果受讓方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過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則應當認定買賣行爲有效。因爲根據《憲法》第十條,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其所有權屬於集體,而農民作爲經濟組織的成員,対於宅基地擁有的是用益物權,即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其處分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爲屬於無權處分。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後經過農村集體組織同意,應當認定合同有效。反之,則應認定其合同無效。也就是說,對於此種情況,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以及進行登記是轉讓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爲是無效的。理由是《憲法》第十條,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且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人身屬性,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法取得。

然而,在現實當中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形式主要表現爲農村居民對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進行轉讓,根據相關法律,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農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農民個人所有,這一點不存在爭議。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受讓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則其有效無效的區分與前述情形一樣。

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的受讓方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據此,似乎可以認定,轉讓房屋的協議是有效的,其實不然,理由是: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以上就是北京宅基地能買賣嗎的相關資料,在現實當中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形式主要表現爲農村居民對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進行轉讓,小編在此溫馨提示大家在進行宅基地買賣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諮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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