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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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產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宅基地房產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一、宅基地房產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宅基地房產證明

茲有我村村民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年_____歲,家中現有____口人,一直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住宅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特此證明!

村民委員會(蓋鮮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辦理宅基地使用證的流程

第一步,當建房者準備建房並選好地點時,提出書面建房申請,申請必須註明建房者的個人資訊、建房原因、地點、四至等相關情況。所選的建房地點要符合土地法的相關要求。申請必須經過建房者所屬村組社長和村委會的同意蓋章。

第二步、經村組、村委會同意後,建房者將建房申請、個人身份證、戶口複印件遞交到鄉國土管理部門,有鄉鎮國土管理部門到實地進行覈實,勘察,詢問四鄰意見。

第三步、經鄉鎮國土部門實地核實、勘察後,符合相關要求的,進一步填寫村民建房審批表,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在村組內張貼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無村民提出異議,鄉鎮國土部門將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併報送縣級國土部門,在此期間,經縣級國土部門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建房者要到縣級地稅部門交納耕地佔用稅,稅額因區域不同存在差異。將票據遞交到縣級國土部門。有縣級國土部門給建房者辦證。

第五步、根據相關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須在領取到宅基地使用證之日起的兩年內,建蓋好所批准地點的房屋,否則,國土部門有權將當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證收回。

對於宅基地的申請和處理,應當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對於宅基地的申請是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的,必須由土地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審查後辦理,如果不符合條件的,那麼是無法批准宅基地使用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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