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糾紛/房屋買賣/列表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時效規定是什麼?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時效規定是什麼?

一、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時效規定是什麼?

房屋遺產繼承過戶時效規定是三年的時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產繼承過戶新流程的規定有哪些

(一)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覈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覈書或處理決定書。

在我們國家涉及到房屋繼承的時候是需要進行過戶的,因此手續相對來說是比較麻煩,並且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在房屋繼承完畢之後就需要儘快的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可能會存在着失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