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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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費誰來承擔,租的房子電器壞了

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
律師解析:租的房子電器損壞,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維修費的承擔
一、租賃雙方簽有房屋租賃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條款確定責任人並承擔損失,也可由租賃雙方協商解決。
二、進行房屋租賃時,雙方可在租賃合同上約定清楚,如租賃物的毀損、滅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過錯導致的,出租人負責。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