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糾紛/房屋租賃/列表

實際中怎麼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是什麼

房屋租賃違約金是什麼,實際中怎麼約定?

房屋租賃在現在的城市中是很普遍的一種現象。大多數進城務工的都會選擇在城市租房子。由此產生的糾紛也不少。在司法實踐中,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違約金問題、不按時交納房租等。本文就房屋租賃相關問題作相應分析。

房屋租賃違約金是什麼,實際中怎麼約定?

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透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爲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爲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租房違約金的處理:

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本站小編爲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瞭解關於房屋租賃違約金是什麼?實際中怎麼約定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TAG標籤:房屋 違約金 租賃 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