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40年產權的公寓能買嗎

可以買,但建議最好不要買這種40年、50年產權的公寓。50年(40年)產權住宅房屋與70年產權住宅房屋區別:

40年產權的公寓能買嗎

70年產權住宅,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使用性質均爲住宅,設計用途也是住宅。

50年(40年產權也是一樣)產權住宅(一般開發商叫公寓),其土地使用權性質和房地產登記用途爲辦公或者公寓(商業),設計用途爲住宅。這種房子的實際規劃用途是辦公(50年)或者商業(40年)用途,只是開發商認爲住宅比商業和辦公的利潤更高,纔開發成住宅用途的。

50年(40年)產權劣勢:

1、水、電、煤氣、物業費用都按商業用途收取,比一般普通住宅(70年)的高一倍以上。

2、交易稅費按商業用房交易收取,一般交易需要繳納稅費達到10%-15%之間(無論滿多少年均需要繳納這個麼),比一般普通住宅交易繳納稅費要搞出1倍甚至2倍以上。

3、一般這種產權的房屋都是超高層、公攤面積特別大,戶型比70年的會差很多,通透性也會比70年的差很多。

50年(40年)產權優勢:50年(40年)產權房屋唯一的優勢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和公司註冊地址。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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