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公產房過戶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7、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8、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9、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0、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1、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2、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3、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公證法》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證員: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吊銷執業證書的。

公產房過戶要提交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