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質押財產可以轉讓嗎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1.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質物在經過質押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爲債權人自己的債物再出質的,但是支票、提單、債券、票據是不能轉質,也就是說,票據等標的物轉質無效。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443條規定: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TAG標籤:質押 房產糾紛 財產 民法典 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