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

甲方:乙方:

爲了加強風場內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遏止各類事故發生,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有利於對事故的處理,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簡稱(安全責任書),並遵照責任書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2、甲、乙雙方應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3、遵守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規定,搞好各自區域內的安全文明施工;

4、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監督作業人員行爲,發現違章行爲及時制止;

5、發生事故時,要盡全力搶救傷員,並保護好現場;

6、由於一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責任肇事方應給予受害方經濟賠償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在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認乙方的資格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第93條規定的條件,再簽訂本責任書。

2、監督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作業。

3、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將安全技術交底內容記錄在《安全責任書》中的〈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欄內。

4、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依據具體情況派駐現場監護人員,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施工質量、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協商解決。甲方人員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有違章作業或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情況時,有權制止其作業,直至乙方改正後方可繼續作業。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中國國電*團項目公司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認真遵守各自專業的技術標準和安全管理制度,並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2、開工前組織職工學習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外來施工人員《安規》考試,成績合格方可開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並報送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作業項目,如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交叉作業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應單獨制定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執行。

4、開工前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其掌握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穿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

5、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及時報告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主動接受和配合事故調查。

四、事故責任

1、乙方人員因未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本《安全責任書》規定的條款造成事故時,有乙方負全部責任。

2、其他有關責任按中國國電*團項目公司《電力建設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劃分。

3、發生爭議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已無法解決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甲方安全監察部門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安全監察部門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單位(公章):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