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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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勞動合同到時間是否能不續簽

可以選擇不續簽,但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爲止。也就是說要在產婦哺乳期結束纔可以選擇是否續簽,在此之前勞動合同到期也會自動延長至哺乳期結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產婦勞動合同到時間是否能不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