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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未提供勞動條件

什麼是未提供勞動條件

一、什麼是未提供勞動條件?

工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等都屬於勞動條件。勞動條件的概念在法學界仍然存在爭議。有的學者認爲,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有的學者認爲,勞動條件是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生產資料或者說是物資條件;有的學者認爲,勞動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某項勞動提供的必要條件,包括勞動保護條件和其他勞動條件;還有學者認爲,勞動條件包括工資待遇、勞動環境、勞動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

從理論界爭論來看,學者實際上對勞動條件概念外延如何界定產生了分歧。實際上,勞動條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聘用,提供勞動而言,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環境、福利待遇、工資待遇、勞動時間等都可以看作是勞動條件,這是廣義勞動條件的概念。狹義的勞動條件則是指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所必須具備的工作條件。從狹義角度來看,勞動條件概念引起爭議就是,勞動條件是否包括勞動保護。

二、未提供勞動條件的司法解釋

從《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規定中,都把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並列爲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一個條款,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第1項關於勞動者及時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規定中,也把勞動條件和合格安全生產條件並列爲一項。從立法上來看,勞動條件包括了勞動保護條件。

有關勞動條件的規定和需要,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應當進行詳細說明,在勞動得就職後,用人單位根據需要提供相關的勞動條件,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供相關勞動條件的,則構成了用人單位違反用工規定,是需要追究相關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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