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簽勞動合同必須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2.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是必須,不續簽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如果雙方當事人認爲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將需要提前的時間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TAG標籤:勞動合同 續簽 勞動糾紛 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