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用童工會處罰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2.3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勞動法》第9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TAG標籤:童工 處罰 勞動關係 勞動糾紛 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