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助理可以單獨執業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5.5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 TAG標籤:勞動關係 醫師 單獨 勞動糾紛 助理 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