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去探監是否能帶東西
1、根據我國拘留所條例以及相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犯罪人的親屬到拘留所看望犯罪人時,在經過拘留所的民警檢查並且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攜帶犯罪人必要生活用品、衣物等給犯罪人改善生活質量,食品等給犯罪人改善伙食。同時還可以透過傳達室給犯罪人一點錢,用以在拘留所裏改善生活。
2、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六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會見被拘留人應當
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
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
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