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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罪最新立案標準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罪最新立案標準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罪最新立案標準
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資訊,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資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資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