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發第十五條第二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國法律對於行政複議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是如何規定的?對行政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以上內容就是行政複議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希望您能滿意。 TAG標籤:行政複議 辦案流程 第十五條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