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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三週歲以下孩子

收養三週歲以下孩子
兩週歲到十週歲以下的孩子

這個時候的孩子還很小,幾乎沒有成熟的自我意識,法院還是會以哪一方撫養孩子最有利來判決,所以想留住孩子的媽媽們一定要努力的向法庭證明,孩子和你生活在一起纔對他最好。這個證明應該分爲兩部分,一部分爲己方的有利條件,第二部分爲對方的不利條件。


己方的有利條件可爲:收入穩定、文化水平高、爲孩子付出多、已經做過絕育手術、孩子多和外婆外公生活、工作輕鬆可以照顧孩子等。


對方不利條件包括:因過錯導致婚姻破裂、家庭暴力、酗酒吸毒、收入低文化低、工作繁忙、重男輕女或有難以治癒的疾病等等。


十週歲以上的孩子。


這個年齡的孩子差不多已經能夠獨立思考,所以法庭會徵求孩子的意見,所以媽媽們如果你想留下孩子,應該告訴孩子你想和他一起生活,你是多麼的愛他,讓他來選擇你。當然了,初次之外也應該向法庭舉證上一條所述的因素來爭取法庭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你。


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


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男方有不良嗜好,


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離婚當中,可能情感方面受到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當然對於孩子來說,年齡太小的話,一般會判決跟隨母親一起生活,有些人,會認爲結紮之後對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一定的影響,實際上這還是需要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這兩者並不存在着必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