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楊全路合同糾紛一案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糾紛一案你好!你的情況勝訴可能性非常大,理由在於:現在是合同簽訂人的前夫在使用房屋,他只是房屋實際使用人,不是合同的承租人;即使是承租人也只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因此,合同到期後如協商不好,建議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解決。歡迎來電詳詢或面談。 TAG標籤: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一案 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