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離休人員喪葬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休人員喪葬費標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爲: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TAG標籤:喪葬費 山東省 勞動糾紛 人員 勞動保障 離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