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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咋辦

法律依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咋辦
法律依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咋辦

土地使用權50年到期後的處理辦法是土地使用者需要到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也要重新交納續期費。或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政府因爲社會公共利益的需求,也可以收回土地。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