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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

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
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是什麼?能解釋下嗎?
以下是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 如果銷髒的證據充足,被拘留後可能是會被提起公訴的。根據刑法 是屬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二條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爲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1、犯罪團伙、集團在犯罪中進行分工負責窩贓、銷贓的應以該犯罪的共犯論處而不應以本罪處罰如盜竊汽車集團中有的人專門竊車、有的人專門銷車對他們都應以盜竊罪處罰2、犯罪行爲人本人窩藏、轉移、銷售贓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處罰而不再以本條規定進行數罪併罰之所以這樣處理是把犯罪和窩贓或銷贓看做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對窩贓、銷贓行爲不再另處處理只有爲別人窩贓、銷贓的才構成本罪3、行爲人與盜竊、詐騙、搶劫、搶奪、貪污、敲詐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謀事後對犯罪分子所得贓物予以窩藏、代爲銷售或者收買的應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責任事前未通謀事後明知是犯罪贓物而予以窩藏、代爲銷售或者收買的應按本條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