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增值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請求法院進行分割,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分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TAG標籤:婚姻家庭 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 離婚 增值 房產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