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會如何判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會如何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爲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打擊報復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罪會 統計人員 會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