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路橋年費滯納金可以不交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交物業費需要交滯納金嗎 拖欠物業費是一種違約行爲,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如果有約定滯納金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TAG標籤:廈門 年費 滯納金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路橋 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