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4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效力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司法解釋中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實際就是指《貸款通則》。基於上述規定,長期以來,司法實務中對企業間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認爲企業間借款合同非法,應歸於無效。 TAG標籤:借款 合同訂立 合同 銀行 企業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