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學生在學校食堂中毒學校要擔責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4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法典學生在學校食堂中毒學校要擔責嗎學校需要擔責的。食堂的行爲是導致了學生中毒的主要原因,因此食堂應當依法承擔主要責任。儘管學校行爲不是食物中毒發生的主要原因,但是由於作爲學生負有監護權利和義務的主體,不管學校有沒有對學校食堂盡到監管和注意的義務,有沒有建立食堂承包(託管)經營的准入制度,只要學生食物中毒了,學校都要承擔相應的無過錯民事責任。 TAG標籤:擔責 學校侵權 中毒 學校食堂 民法典 損害賠償 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