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的居住證明怎麼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經常居住地如何證明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如果能證明被告在戶籍所在地之外有經常居住地,則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以被告戶籍所在地提起訴訟的,可以提供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告戶籍證明來證明被告的住所。如果向被告經常居住地起訴,司法實踐中要求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證明材料,證明被告在經常居住地滿一年以上。 TAG標籤:居住 勞動保障 勞動糾紛 居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