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抵押變更登記的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擔保法》對於超額抵押擔保的規定超額抵押是另一種常用的信用增級形式。超額抵押的信用增級結構利用了額外利差來支付債券本金,額外利差是在支付了所有費用和債券息票成本之後的金額。這種支付結構也稱爲是渦輪結構,因爲它加速了債券本金的償還從而爲損失建立了一個超額抵押的緩衝。簡單的說就是指抵押人以抵押物的同一個價值向一個或幾個債權設定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總額大於抵押物的價值。擔保法第35條第1款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這一規定表明,擔保法禁止抵押人超額抵押。 TAG標籤:變更 擔保法 抵押擔保 抵押 登記 債權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