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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撤銷土地承包證程序

申請撤銷土地承包證程序
土地承包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我國農村實行的土地承包制度,簽訂了承包合同的民事主體,在一定期限之內可以使用該面積的土地,若是承包合同沒有到期,農民也沒有簽署相關的協議,那麼不管是什麼情況都是不得要求其放棄土地的使用權以及收益權導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