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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損險全額賠償後殘值歸誰

車損險全額賠償後殘值歸誰
車損險全額賠償後殘值歸誰 車損險的賠償範圍是怎樣的
保險事故發生之後,造成保險標的全部滅失的情況很少很少,大多數受損的保險標的還會留有殘餘價值。保險標的殘值的權利歸屬根據保險人履行保險賠償責任的情況確定。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賠償金後,可以取得受損保險標的殘值的所有權。這是因爲財產保險以賠償實際損失爲原則,保險財產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最多隻能獲得相當於保險標的實際價值的保險賠償金,不能因參加財產保險而取得額外利益。當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保險賠償金後,理應取得受損保險標的殘值的所有權,否則被保險人就會獲得這部分財產的雙重利益。 保險人取得保險標的殘值所有權的情況有兩種: 其一,在足額保險情況下,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價值歸屬於保險人。 其二,在不足額保險的情況下,也就是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情況下,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 因此,保險公司將殘值歸車主的做法是合理的。不過,如果車主對3萬元的殘值金額有爭議,可以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以上是對車損險全額賠償後殘值歸誰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