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怎樣處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怎樣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四條【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TAG標籤:處罰 少徵 稅款 徇私舞弊 刑事辯護 刑事立案 不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