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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

青島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
城鎮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城鎮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要從一級醫院,二級醫院等情況來說明的: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 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650元,報銷比例爲50%,上限爲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年滿70週歲及以上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650元,報銷比例爲50%,上限爲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659元,報銷比例爲50%上限爲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