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作廢重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爲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反面蓋章與否見“2、收款人” TAG標籤:票據糾紛 支票作廢 金融保險 重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