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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公告送達需要多久

判決書公告送達需要多久
判決書對方多久不拿可以申請公告送達
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委託送達、轉交送達這五種方式都無法送達時,才能適用的送達方式。並不是當事人只要不親自來拿判決書,就可以公告送達的。一、公告送達是指法院以張貼公告、登報等辦法將訴訟文書公諸於衆,經過一定時間,法律上即視爲送達的送達方式。二、適用的情形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種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適用的送達方式。2、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爲公告期滿,視爲送達。人民法院定期宣判時,當事人拒不簽收判決、裁定書的,應視爲送達,並將有關情況在筆錄中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