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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擔保協議後哪種情形保證責任免除

簽訂擔保協議後哪種情形保證責任免除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爲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爲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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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證責任免除的規定,保證人保證責任免除的情形

一、關於保證責任免除的規定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之下,保證合同自然無效,保證人不應承擔無效保證合同的保證責任。無效保證合同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兩種情況:一是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兩種情況都是有主債權人蔘與的情況下發生的,保證合同是在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訂立的,在債權人採取不正當手段同保證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情況下,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包括無效合同的賠償責任。保證期間爲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性質上屬於除斥期間,即不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保證期間事關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主張權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證中表現爲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在連帶責任保證中表現爲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二、保證人保證責任免除的情形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之下,保證合同自然無效,保證人不應承擔有效保證合同的保證責任。無效保證合同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兩種情況:1、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2、主合同的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兩種情況都是有主債權人蔘與的情況下發生的,保證合同是在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訂立的,在債權人採取不正當手段同保證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情況下,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包括無效合同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