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定金返還代理詞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代理詞的基本描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該合同合法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應全面履約,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原告基於合同對租賃房屋都作了較爲詳細的約定,爲此,將被告出租的房屋承租下來,並着手開始佈置裝修,但在裝修過程中原告發覺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約定,首先沒法提供合同第6條第2款第4項約定的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的消防設備、設施及證件。 TAG標籤:房產糾紛 定金 房屋租賃 租賃 代理詞 返還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