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的補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同終止賠償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該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自2008年1月1日後,對於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用人單位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此之前按當時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用人單位的說法有法律依據。 TAG標籤: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終止 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