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同沒有欠條,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確認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
支付勞動報酬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按證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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