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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應繳稅率

租賃合同應繳稅率
租賃稅率

營改增以後,土地租賃的稅率是1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不動產租賃一般納稅人(年應交納增值稅服務達到500萬元〈含500萬〉)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則適用3%的徵收率。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爲,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爲6%。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爲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爲17%。(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爲,稅率爲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