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深圳產假條例

深圳產假條例
深圳產假天數規定條例
1、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 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 深圳條例規定晚育假15天=193天;2、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 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3、難產、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自行累加: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