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案件的被告怎麼確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複議案件的被告怎麼確定(1)複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被告;(2)複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爲,複議機關就是被告。這裏所說的改變,包括法律依據、事實根據和處理決定方面的任何實質性變更;(3)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作複議決定,當事人對原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被告;(4)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作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機關不作爲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複議機關爲被告。 TAG標籤:行政類 行政複議 被告 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