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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首付買房子寫女方名字分手怎麼處理

男方首付買房子寫女方名字分手怎麼處理
男方首付買房子寫女方名字分手怎麼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男方出首付款購買房屋後,只寫了女方名字的,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分手後應該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