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職位三年後公益幹滿三年還能再幹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公益性職位三年後公益幹滿三年還能再幹嗎1、公益性職位是指由各級政府投資、政策扶持或社會籌資,以實現公共利益和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爲主要目的非營利性公共管理和社會公益性服務職位。2、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限定,公益性職位各項政策享受期爲3年。也就是說三年期滿以後就不再享受公益性職位的優惠政策了。但是,很多員工三年期滿以後,由於已經是熟練工,就和用人單位續約了合同,這個是政策應予的。 TAG標籤:公益性 職位 其他侵權 公益 幹滿 幹嗎 損害賠償 #